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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3陇县至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天水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编制的《S323陇县至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该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S323陇县至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天水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情况:拟建公路起点接秦安县城,途径秦安县西川镇、王窑乡,甘谷县西坪乡、大庄乡、八里湾乡、安远镇、大石乡、礼辛乡共8个乡镇,终点接礼辛乡,工程另设大庄支线和常家河连接线分别连接大庄乡和通渭县常家河镇。S323线主线秦安至安远段(K0-K65)、大庄支线、常家河连接线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m;主线安远至礼辛段(K65至终点)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8.5m。本项目建设总里程为107.08km,其中:主线长84.48km,大庄支线长11.74km,常家河连接线长10.86km。工程总投资64736.6万元。
计划2016年10月全线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为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
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挖方、占地、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2、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公路上行驶车辆的交通噪声。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
3)环境空气
本项目完成后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THC、NOx。
4)环境风险
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装载危险品如化工品的车辆突发事故而泄漏,对环境空气和水体的污染。
5)社会环境
项目建设引起的拆迁、征地等对沿线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拟建公路对解决和改善当地村民出山难、行路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在施工期间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抑尘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限制施工车辆车速,另外区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减少了裸露地表,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环评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渣晾晒后作为路基填料,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降尘,沉淀后的固体成分定期清理,施工结束后均覆土掩埋。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需分类收集,可以回用的废弃物回用处理,不能回用的运至秦安县或甘谷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以推土机、挖掘机和运输设备为主的流动非稳态声源,各种噪声在施工场地附近50m范围内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取简易隔声屏障、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等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2011)的规定,环境噪声影响程度较小。
生态环境主要通过路基防护、临时堆土场覆盖、临时用地迹地恢复等工程措施、绿化等植物措施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沿线主要为农村地区,考虑到拟建公路等级为三级,最高设计车速为40km/h,本次环评要求对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公路管理及车辆运输管理。
水环境防治措施:在公路两侧设置排水沟等,并配备相应事故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临时用地恢复整治、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的交通规划,路线选址合理,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所在区域、附近的居民、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社会团体;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公众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水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小川
联系电话:0938-8511759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1-7606815
电子邮箱:27513540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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