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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已达268天提前完成考核
(记者付大中)12月6日,记者从抚顺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12月5日,抚顺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268天,提前完成省政府对我市空气达标天数的考核指标。
据了解,2014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242天,2015年增加到260天。按照省政府要求,2016年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68天。为实现这一目标,市环保局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突出环境问题真抓严管,攻坚克难,有力保障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考核指标。
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42台
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市环保局强力推进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根据《2015-2017年抚顺市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我市计划拆除513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多次召开燃煤锅炉整治专题会,跟进拆炉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锅炉442台,占应拆锅炉总数的86.2%。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的要求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上半年,我市制定了《2016年抚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控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辽环函〔2016〕81号)要求,我市还制订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抚环函字〔2016〕20号),对全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控制情况进行分步排查,加大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截至10月中旬,已完成辽宁东方、抚顺热电、抚矿集团页岩炼油厂等八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7项提标改造工程,其余12项提标改造工程继续推进中,抚顺石化公司所属7家企业启动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32台1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2016年,市环保局持续开展了龚家沟地板城、救兵乡“小炭窑”、榆林地区“小塑料”等区域污染综合治理,配合顺城区对龚家沟违法生产的地板企业进行了查处,对14家企业采取停电措施,关停新抚区榆林地区小塑料加工厂12家。
加大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力度
今年,我市严厉查处机动车冒黑烟行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并开展了重点火电和钢铁行业余热回收利用调查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火电和钢铁行业余热回收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对我市辖区内的中电投抚顺热电厂、辽宁东方等五家企业进行了余热回收利用调查,并形成文字档案材料。
我市还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开展了专项检查,对露天堆场扬尘实施封闭抑尘措施。为全方位控制扬尘污染,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抚环函字(2016)21号),按照“先清后治”的原则,清理整顿非法露天堆场。目前全市现有堆场料场等大型尘源144个中已实施全覆盖129个。
2017年,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雾霾治理,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整治、扬尘治理、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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