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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完善乡级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晋城市乡级财力保障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市财政局抽调10名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组,在各县自评和绩效系统自评的基础上,坚持一个评价组、一套指标、一个标尺“丈量”到底的原则,对城区、泽州、高平、阳城、陵川和沁水六个县(市、区)2015年度乡级财力保障进行绩效再评价。本次评价通过采集数据、实地勘察、因素分析等方法,对照指标量化打分,总分110分,分别从制度建设、资金债务、财力保障、保障效益、附加分五个方面对各县(市、区)乡级财力保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旨在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乡级财力保障能力,调动乡级人民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强化统筹所辖区域协调发展的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乡镇政府科学发展理念,强化自我约束,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科学统筹财力,切实保障实施公务运转和民生政策支出。泽州、阳城、陵川今年乡级财力保障绩效评价为优秀。(供稿:晋城市财政局 韩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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