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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全市实施燃气阶梯收费,27个字以下是每个字2.26元,28到41个字是2.71元,41个字以上是3.39元。请相互转告,为了您的利益,请合理用气。”
日前,我市广大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疯狂转发此条信息,在大家“一哄而转”的背后,信息的真实性却几近被忽视。2月8日,记者深入市物价局和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了解此事,发现网传信息内容不实。
(朋友圈截图)
首先,我市居民用户从2015年10月就具备实行阶梯气价的资格,已于2016年5月正式在全市推广实施,并非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其次,燃气收费价格不可一概而论,不同用气情况气价标准不同。
市物价局: 2015年10月出台阶梯气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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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天然气节约使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的要求,2015年年底前我省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市拟定了居民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用气价格方案,并通过长治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确定最终方案。
2015年8月19日上午,我市物价局在长城宾馆召开了长治市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气量听证会。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宣读了两大听证方案,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对拟定的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发表意见,拟将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等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物价局根据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意见拟定出长治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同意,最终于2015年10月23日向屯留县、武乡县、长子县、长治县、潞城市物价局(发改局)和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下发长价管字[2015]140号文件《长治市物价局关于长治市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通知》,对我市已接通管道天气然的市、县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华润燃气: 2016年5月在全市实施按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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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物价局的通知要求,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具备实施阶梯气价的资格,但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该公司在进一步完成相关工作后,最终于2016年5月在全市正式实施了阶梯气价。
据了解,居民用天然气阶梯气量和气价标准共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有不同分档气量气价。
1
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分档气量气价
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27立方米及以下(含27立方米),气价不做调整,仍执行之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27~41立方米(含41立方米),气价执行2.71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每户每月41立方米及以上,气价执行3.39元/立方米。值得注意的是,对户籍人口超过3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9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2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气价
安装单独计量表用户,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月380立方米及以下(含380立方米);未安装单独计量表而是与居民炊事等用气共用计量表的用户,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月410立方米及以下(含410立方米),气价保持之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立方米不变。安装单独计量表用户,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月380立方米以上;未安装单独计量表而是与居民炊事等用气共用计量表的用户,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月410立方米以上,气价执行2.71元/立方米。
3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2.49元/立方米执行。
关于天然气收费,您怎么看?
▌记者:郜盼
▌编辑: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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