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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浙江 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 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 发表如下意见: 1、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金志霄、杨米雄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1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意见之签署页) 同意: 寿苗娟 赵光鳌 金志霄 杨米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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