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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地税局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入库不动产拍卖税款4000余万元。
2015年4月,该局获悉辖区内某企业部分资产已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为避免税款流失,该局第一时间向宝鸡市地税局汇报,成立税款追缴工作组,提出了司法拍卖执行税收优先的追缴思路。
该局对应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款检查清算,发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聘请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支持。通过一系列有理有据、坚持不懈的工作,该企业拍卖环节产生的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拍得方契税等各项税费4034.34万元,已于近日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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