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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之家2024-05-16 23:30:1145

  

  市民驻足观看垃圾分类宣传栏。

  

  市城管局副局长杨雷解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文 通讯员 崔嵩/图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管理办法实施后,对减轻深圳的环境压力固然会起到重要作用。它对市民的生活和行为习惯有什么影响呢?昨日,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杨雷作客“民生面对面”,就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条款进行了解读。杨雷强调,“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的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理,需要每个市民的参与。市民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是个人乃至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据统计,2014年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量达到14826吨/天,全年共约540万吨。按照近10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年均增幅约为6.1%的增速进行测算,预计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将约达到21000吨/天,全年约达到760万吨。

  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难以落地的情况下,按照传统“产生多少——收运多少——建设多少处理设施”的被动式处理模式,势必出现“垃圾围城”危机。因此,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建立“源头减量——资源回收——有效利用——分类处理”的管理新模式成为必然,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既需要政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落实,又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通过法治方式规范和改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可以推动市民养成个人良好生活垃圾投放行为习惯。

  每星期六是“资源回收日”

  今年,深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把每星期六确定为我市的“资源回收日”,住宅小区(城中村)在每星期六的固定时段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安排适当的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和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促进深圳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今年深圳市将在每个街道至少选取1个住宅小区(城中村)开展试点工作,9月份起将适合本辖区的有效经验推广运用到其他社区,12月底前实现全市642个社区开展12次以上“资源回收日”活动,并总结和通报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全市“资源回收日”有效工作机制,2020年底前逐步普及推广到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

  确立了责任人制度

  “管理办法”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确定了具体责任人。根据场所区域差异、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经营情况等因素,区分了办公和生产场所、住宅区、道路等公共场所和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四类,确定了不同责任人。

  对于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及标准。作为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将承担物业小区内的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管理、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对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城管部门将会给予表扬和奖励;物业管理协会也会将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责任人未尽到责任人义务的,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通过以上方式,多管齐下,充分调动相关责任人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不懂“丢垃圾”有可能被罚

  “管理办法”实施后,各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将落实执法工作。重点对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执法检查,根据规定,对未按相关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等行为进行处罚。

  对市民、游客等个人乱丢垃圾行为,可采取街道综合执法队流动执法、视频监控、市民监督举报等多种方式锁定证据,按规定作出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还将当作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同时,将要求路人、游客等乱丢行为发生地的责任人,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其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水平。在加强正面宣传的同时,还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让违法当事人体会到:乱丢垃圾,不仅罚款,还很丢人,减少乱丢垃圾行为的发生。

  长知识

  专家教你处理垃圾

  《管理办法》实施后,市民该怎么丢垃圾呢?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王芙蓉细致地对不同垃圾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讲解。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以上,而且极易腐烂,产生臭气,因此处理厨余垃圾非常重要。深圳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已建、在建及规划建设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只能解决餐饮酒楼和单位食堂的餐饮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因此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只是部分小区进行试点分类处理,尚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厨余垃圾目前只能暂不分类,作为其他垃圾以焚烧或填埋方式处理。对于家庭个人来说,厨余垃圾在丢弃前首先要滤尽水份,避免在随后的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发臭、滴漏。其次是做饭菜时要精打细算,尽量做到“光盘”,避免浪费。

  大件垃圾

  深圳市家具等大件垃圾约占生活垃圾3%左右。大件垃圾体积大,未经拆解处理不能直接进入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存在收集运输难、处理场地少、规模化程度低、资源利用水平低、二次环境污染大、补贴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城管部门将在2015年底前建立辖区废旧家具收运系统,采取市政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收运、委托废旧家具处理企业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将分类收集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经适当拆解破碎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渠道转运处理。

  诸如家具等大件垃圾,首先应优先考虑二手市场,做到物尽其用。

  可回收垃圾

  市民可以自由选择将废金属、废纸、瓶瓶罐罐等可以交由收购方,不过一些玻璃、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可能无人愿意收购,但仍有循环利用价值,可以等到资源回收日定时定点投放。一些旧衣物可以进行捐献或者投放到旧衣物回收箱,破旧衣服、织物回收单位会用来制作手套、包装物等产品。书籍应鼓励进行“漂流”阅读而不是直接当废纸处理掉。

  有害垃圾

  目前深圳全年产生2000炖废旧电池、1200多万支日光灯管。有的小区垃圾箱有废电池、光盘投放口,可直接投放,没有的话,可以连同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暂时先在家中保留,等到垃圾回收日的时候投放到小区指定地点、容器里。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由市城管局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转运和处理。市人居委将对转运和处理进行监督。过期药品可以交由社区服务中心、药店等网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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