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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攀枝花市储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建立健全年轻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特殊支持机制,加快储备支撑发展“生力军”。
根据试行办法,开辟引进绿色通道
储备人才采取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并需具备毕业于“985”“211”院校、符合攀枝花重点优势产业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本科(学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分别在25岁、28岁、35岁以下。
若用人单位暂时没有编制空缺,可启动临时性的储备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不占岗位指标,待该单位有空缺编制后收回。
试行办法明确,将构建多元培养体系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储备人才进行入职培训、党性教育、座谈研讨等相关专题培训,提升其适应能力和政治素质。
安排储备人才到市属相关部门、县(区)基层、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项目一线接受跨部门、跨系统多岗位挂职锻炼。
用人单位根据储备人才专业技能特点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并适时进行跨科室多岗位轮岗锻炼和技能拓展。
同时,严格考核择优使用
对储备人才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跟踪考察、聘期考核、动态管理等多层次多角度考核。
用人单位每半年对储备人才进行一次集中考察并记录在案,在储备人才首次聘期将满的前一个月进行聘期考核,研究提出是否继续聘用和使用等意见。
储备人才在所在单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每年组织一次对储备人才的跟踪考察,对表现突出符合调任条件的优先按程序调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来源: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
编辑:杨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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