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时在线
四川省广元市一三轮车夫罗贵(化名)捡拾到一个手包,本想借机发一次横财,便打电话向失主索要5000元好处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东坝派出所民警在其拒不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先后发去10条短信进行规劝,男子最终悔悟将手包物归原主。(新华网 11月10日)
拾金不昧本是一种值得称颂的高尚行为,拾得方却向失主索要高额报酬,让这样的善举变了味,最后还动用了警察出面解决。虽然事件最终未能如拾得者所愿,但失主心理不痛快,并不感谢拾得者同时拾得者也自降了身价,酬金一分没捞着还上了一堂不光彩的人生课,可为教训深刻。我们看到曾经有报道,7旬老太捡到装有10万元的包裹,最后被警察、失主找上门来,以“守了一下午”为理由,向失主索要5000酬谢金;一名10岁小孩捡到钱包,妈妈却告诉他:找到失主,归还身份证后索要1000元,作为买自行车的资金;一位食客丢失挎包,当得知挎包在店家时,掏出50元作为感谢时,店家却索要一条烟......
捡到者向其失主索要报酬,不外乎觉得东西在我这里,你得求我的心态作祟。而失主或因有贵重物品或身份证件等物品,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给钱领物。前者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后者自认倒霉同时也看透人情寡淡,多少个后者变成了前者,又有多少个前者变成了后者,这样的前者与后者融入到社会,成为了人人不吃亏、人人向“钱”看的畸形社会风气。俗话说:做好事不留名。而如今一些人不但留了名还留了利,一个以金钱为道德标准的社会注定其社会矛盾重重。此风不可长。
拾金不昧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正能量,社会风气的扭转需要每个公民在言行上的自律。政府也需要从制度上支持这样的善举,建立起公民行为准则,奖励那些善举之人,传播那些好人、好事,在全社会中倡导正确的价值观,运用行政手段为社会的正能量保驾护航;结合法律手段打击社会不良现象,抵制不良社会风气,铲除社会“毒瘤”,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意识和氛围,做到人人遵纪守法,在法治的蓝天下人人都是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