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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日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兴县人民政府县长刘世庆的提名
决定任命:
赵一政为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决定免去:
任建国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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