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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官方获悉,菏泽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召回一批曹州牡丹调和油。
公告中指出,菏泽华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7日生产的曹州牡丹调和油(商标:曹州,规格:375mlx2 瓶/盒,批次:20170107)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
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
本次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菏泽市。
请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购物凭证向公司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
什么是二级召回?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实施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本文由FM875菏泽新闻广播综合整理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菏泽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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