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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目击
时间:4月6日
地点:大菜花水域,“鄞通顺171”轮
执法人员登船发现,该船未开启AIS设备,并存在超载、超航区航行(核定航区为宁波港内)的违法行为,且该船按规定应配备5名船员,但实际在船船员仅3名,其中1人持有内河船员证书,另2人未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联合执法组当即将该船移送定海区整治办,并将其押至浙海船厂码头实施留滞,具体违法事项由海事、港航等部门实施联合处罚。
现场目击
时间:3月30日
地点:东霍山水域,“长昌1”轮
联合执法组对“长昌1”实施登轮检查,发现该船更换船员时未办理登记手续,边防部门当场对船方给予了1200元行政处罚。
现场目击
时间:3月30日
地点:东霍山水域,荣昌618”轮
巡航过程中,执法人员查获一艘船名为“荣昌618”的船舶,该船无法提供有效的船舶及船员证书,联合执法组当即通报岱山县整治办,并将其押至岱山高亭中心渔港实施留滞,涉嫌无证驾驶的船长被边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天。
4月7日,该船在岱山仇江门船厂被强制上排;4月18日,该船的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结束,共计罚款46500元整。
舟山“利剑2017”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昨天结束,此次活动由舟山海事局会同舟山市港航局、市安监局、舟山边防支队共同发起,历时一个月。
行动期间执法部门共组织海上联合执法6次,出动各类执法船艇13艘次,执法人员70人,现场检查船舶27艘,查处违法违章船舶5艘,对舟山辖区水路货运船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船舶,联合执法组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无证船一律强制留滞或上排,无证驾船人员一律依法由边防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按额度上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舟山海事局通航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良好的整治效果基础上,他们将进一步依靠地方政府力量,与边防、港航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动执法,加大严惩力度,做好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战之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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