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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一段时间来,我市缉查布控系统发布的预警信息中,涉及车辆逾期未检验的预警约占总预警量的7成。
1小时查获3起逾期未检验行为
民警表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人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9时26分、9时42分,缉查布控系统又相继发布预警,预警点位均在建设路与南新道交叉口南向北方向,两车均为逾期未检验车辆。交警八大队一中队接指令后,组织警力拦截,在国防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成功将两车查获,并依法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在1个小时的时间里,交警八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处了3起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表示,缉查布控系统每天的预警信息中,涉及车辆逾期未检验的预警占较大比重。此后,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了解到,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预警信息约占缉查布控系统预警量的7成。
车主请留意行驶证副页的检验有效期
交警部门提示,机动车按照规定时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广大车主请留意行驶证副页上的检验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为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避免出现逾期未检验的情况发生。
内容来源:唐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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