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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好脱贫攻坚第一仗,今年我省将计划投入资金34.34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38个县(市)的582个村实施易地扶贫项目,搬迁安置2万户、7.8万人。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西宁、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全省将在8个市(州)、38个县(市、区)、279个乡(镇)、1234个村实施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搬迁安置农牧户52480户、200067人。其中,西宁市、海东市搬迁安置23750户、94890人;藏区六州搬迁安置28730户、105177人。
怎么搬?
如何实施易地搬迁?对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青海省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作出了全面安排,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方案。
搬迁村有农牧区,有浅山脑山地区,致贫原因各不相同,搬迁安置方式方法也是因村而异。具体搬迁工作将根据搬迁村的工作难易程度,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工建设,坚持先建设后安置,建好一批安置一批,安置一批稳定一批的原则分步实施。
在安置过程中将根据县城、乡镇、中心村人口承载能力,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的方式,科学选择安置区域和安置模式。
搬进来,还要稳得住,能致富。对此,我省根据每个贫困村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产业路。对有劳动能力和生产发展愿望的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但没有经营能力或产业选择较难的贫困人口,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方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同时,鼓励贫困户以订单生产、务工方式参与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将土地、草场等生产资料折股量化到产业扶贫项目中,增加财产性收入。将精准扶持产业项目、旅游扶贫和扶贫产业园等专项扶贫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思路,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牧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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