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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淄博12月5日讯(记者 张芳 通讯员 许梅冬 邵广林)12月3日,鲁中强戒所惠民县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在惠民县成立,这是全省首家戒毒所与地方共建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是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履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职责的首次尝试。省戒毒局总会计师、戒毒协会会长齐晓光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戒毒局戒毒康复指导处处长胡怀德、滨州市禁毒办副主任赵大勇、惠民县副县长刘丙海、鲁中强戒所党委副书记刘国立、副所长石运国等领导出席活动,滨州市禁毒委、司法局有关领导,惠民县县政府、公安局、司法局等禁毒成员单位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齐晓光总会计师指出,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专业资源优势,对出所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指导帮扶,既是一项法定职能,也是戒毒工作实践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建立指导站的重要意义,主动与滨州、惠民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制度建设,逐步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发挥好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齐晓光总会计师和赵大勇副主任共同为“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惠民县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揭牌。
鲁中强戒所党委副书记刘国立与惠民县副县长刘丙海共同签订了《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惠民县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合作意向书》。滨州市禁毒委、司法局领导分别讲话,表示要对指导站的顺利运行给予大力支持。惠民县禁毒委表示一定做好沟通与协调,不断推动指导站工作健康发展,为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与会领导参观了惠民县社区矫治、调解中心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鲁中强戒所辅导员现场为两名社区戒毒人员作了心理戒毒辅导。
这次指导站顺利揭牌,标志着鲁中强戒所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现了良好开端,将进一步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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