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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余市首例施工“乱占乱封”行为,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1月26日,新余公安交警城北大队来到辖区某房地产公司,对其存在擅自占用封闭锦江路的行为,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其依法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在与该方负责人交谈过程中,民警将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详细的进行说明:道路非私人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这种私自封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为该路段埋下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该方负责人在签收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承诺将在整改通知书限期内整改,确保恢复道路安全畅通。
内容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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